2月28日,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发布《2024年南渡江水域禁渔通告》,旨在养护南渡江渔业资源,保护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,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。
通告显示,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,海口市辖区内南渡江干流江段除休闲渔业、娱乐性垂钓外,在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。通告要求,禁止电鱼、炸鱼、毒鱼、涉渔“三无”船舶侵渔等非法捕捞行为;禁止非法生产和销售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的物品和工具;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为此行为提供交易场所;对违反南渡江禁渔管理规定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举报电话
海口市农业农村局:68723615;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渔业行政执法支队:68557923;桂林洋经济开发区:65710167;秀英区农业农村局:68663090;龙华区农业农村局:66567747;琼山区农业农村局:65860661;美兰区农业农村局:65373261。(记者 黎越)